1.股東會決議由企業乙的代表代替企業丁的代表王擔任公司監事,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由公司職工代表李代替公司職工代表徐擔任公司監事,不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監事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公司職工代表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3)遵守中國公司法。根據中國公司法,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以將部分公積金轉為資本。但是,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上一篇:韶關星火創客科技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深圳市寶安區松崗百佳華營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