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全科醫療、婦幼保健、康復治療、健康教育、計劃免疫、計劃生育指導為主的
“六位壹體”的連續性、綜合性、低成本、高效率、方便群眾的衛生服務體系。
2、工作範圍
1)社區基本情況(包括住戶數、服務人口年齡構成比、發病率等)
2)社區居民健康調查與分析(人口發展、死亡和疾病譜變化、人均年醫藥費用)。
3)建立社區和個人健康檔案。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規定: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藥房分離為獨立的藥品零售企業,應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
4、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社區衛生服務站也應該辦理稅務登記手續,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員也應賦有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