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紅股”是指股東不必實際出資就能占有公司壹定比例股份份額的股份,俗稱“幹股”。分紅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壹個有效的贈股協議為前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