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網站舉報須知
1.稅務局受理並有權查處的僅為涉及地稅的稅務違法行為,其他稅務或經濟違法行為請向相應的政府部門舉報。
2.舉報人可根據自願原則采取署名舉報或者匿名舉報,稅務部門將按規定為舉報人保密。
3.舉報人應如實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舉報內容應盡可能詳細地提供被舉報人的稅務違法事實證據或線索,如違法所采取的手段、違法金額、相關的財務資料或其他相關的證據、憑證等。
4.對於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的舉報人,稅務部門在案件查結後,將按規定回復查處情況。
5.舉報人若有更詳細具體的證據材料不便通過網上反映的,可以將證據材料寄往“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舉報中心”,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600號,郵編:510630。
6.舉報人有關涉稅舉報的問題,可以致電02085299295與舉報中心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