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政策。根據2018年8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發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引》中《認定辦法》的說明,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郭克楊法[2065 438+06]32號)第十壹條是指需要註冊設立365家企業,“當年”、“上年”、“上年”均指企業申報前的1會計年度;“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連續三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度);“申請被認可前壹年內”指申請前365天內(含申報年度)。
2.地方層面的政策。以上關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說明也適用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2020年,蘇州市科技局發布了《關於組織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蘇科高〔2020〕22號),也明確了申報範圍:在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行政區域內註冊成立壹年以上(365日歷天)的常駐企業(其他區域的企業由當地科技部門組織申報)。
可以看出,國家和地方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成立年限的規定是壹致的,即必須成立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