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的金額=增值稅336萬元;
3、該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全年銷售收入3500萬元+營業外收入520萬元-依法收取政府性基金2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20萬元-有關銷售成本支出1800萬元-繳納營業稅150萬元-管理費用300萬元-財務費用100萬元-銷售費用220萬元=1230萬元;
4、 該企業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額=1230*25%=30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