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壹步促進深圳工業經濟穩增長提質量的若幹措施》,從八方面提出30條措施。其中,《措施》提出,實施階段性增值稅、所得稅減免。 《措施》要求,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全面落實增值稅留抵稅額大規模退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將增量留抵稅額退還比例由60%提高到100%,可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可分別自2022年4月、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大型企業,可以分別自2022年5月、6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實施階段性增值稅、所得稅減免。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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