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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產稅最新政策

自2016年2月22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壹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征收,即實際稅率為1.5%,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征收。

擴展資料:

房產稅註意事項: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人民網-深圳擬發租房新政規範住房租賃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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