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地方稅務局是隸屬於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的主管全市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
2、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和全省地方稅收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編報、分配本地區稅收收入計劃,組織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負責本地區地方稅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本地區地方稅收業務。
4、負責社會保險費、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基金(費)的征收管理。
5、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本地區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
6、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7、負責本系統財務經費、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8、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9、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10、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11、開展稅收理論與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稅收宣傳工作。
12、承辦省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局對市以下地方稅務機構實行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