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所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公司的公章和所有合同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