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
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二、營業執照的辦理流程是什麽
1、私營企業開業登記;
2、到銀行開戶;
3、辦理《法人代碼證書》;
4、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5、到衛生防疫站辦理衛生許可證;
6、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
7、申請開業登記表;
8、辦完以上手續後,標誌著壹家企業所需的各職能部門的批準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申請企業登記表》,準備擇日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