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客戶的指示處理相關事務。受托人不得違背委托人的指示,因為受托人根據指示處理的事務是委托人的事務,不得從事授權範圍以外的有關活動。
2.親自處理委托事務。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後,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不得將委托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如需委托第三方,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則後果自負。
3.及時向客戶匯報交易情況。受托人應當根據委托人的指示,盡壹切可能完成委托事務,在處理委托事務時可能會遇到各種情況。因此,受托人應及時向委托人報告事務的進展及相關問題,以便委托人及時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務的進展。如果所有事務合並處理,應盡快向委托人報告事務處理結果。
4.交付資金並轉移至Eli。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人交辦的事務過程中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委托人,不得隨意轉移、截留、變賣有關物品,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5.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受托人因自身過錯造成違約或者違法行為,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或者承擔違約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