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所需的各類證明文件,具體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
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社會團體:民政部頒發的社團登記證;
其他組織:依法成立的批準文件或登記證書正本。
2、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組織及已申領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其他組織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
3、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應提供稅務登記證正本。
4、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正本。
(三)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四)以上資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復印件上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為方便在年檢過程中可能需辦理的賬戶信息變更手續,如貴單位願意,可同時攜帶單位公章及預留印鑒以備用。
年檢時間:每年6-9月,具體時間需等開戶行通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