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點:綜合考慮納稅人的能力體現了稅收的公平原則。
(2)缺點:征管復雜,對稅務機關要求高。
我國個人所得稅壹直采取分類管理的方法,將收入類型劃分為不同的類別,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缺點:單獨考慮納稅人的收入,但不能綜合考慮納稅人的實際納稅能力,不能體現稅額能負擔稅收的原則。二是分類制度只規定了個人收入的稅前扣除,無法兼顧不同納稅人的家庭負擔,無法體現稅收公平原則。
(2)優點:征管簡單。
目前我國個人信息系統建設還不完善,稅務機關還難以全面了解個人收入情況。個人誠信評價體系推廣不夠,個人欠稅或處罰記錄的威懾作用有限;各種制度本身的缺陷也給稅務機關的征管造成了壹定的障礙。綜合所得稅制難以實施。因此,十三五期間稅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在效率優先的基礎上兼顧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