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遺失證件之日起15日內持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稅務登記證的副本(如果副本也丟了,副本也要在登報時聲明作廢,且補辦新證時原副本要收回),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請填寫《稅務證件遺失報告表》,然後申請補辦新的稅務登記證件。現在有的省份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件是免收工本費的。具體的看遼寧省執行的標準。壹般來說如果收費,和第壹次新辦時收的工本費是壹樣的,壹般是20元壹套。 手續齊全的話,補辦過程不是很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