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在稅務核銷過的發票是不可以直接作廢的。但是有兩種方法使這份核銷過的發票失效,不過需要接受發票的壹方配合:
第壹種方法是:接受發票的壹方到其主管稅務部門開壹張退貨證明給妳們公司。妳們公司可以拿了這張退貨證明到妳們公司的主管稅務部門去申請開紅字沖銷發票。主管稅務部門批準後妳們公司開紅字發票給接受發票的壹方讓,他們公司認證紅沖發票後沖減原發票的存貨和進項稅額。
第二種方法是:直接讓接受發票的壹方開壹張與原先妳們開給他們的想要作廢的發票同樣的發票。妳們公司收到發票後認證入賬,這樣就等於雙方都將原先的銷售業務抵消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