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案件材料。檢查組將向被檢查單位提供需要調查的問題清單,要求被檢查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
2.進行初步核實。檢查組將對收到的案件材料進行梳理分析,根據問題清單初步核實涉案人員和事項。
3.向領導匯報。檢查組將在初步核實的基礎上形成報告,並將情況向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提出處理意見。根據巡視組的建議,有關部門將對涉案人員進行查處,並將處理結果反饋給巡視組。
總之,對省巡視組提交的案件,要嚴格按照程序辦理,確保案件得到及時、公正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