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費返還也可以直接說是職業保障補貼,是有關部門為了穩定企業/單位就業,鼓勵企業/單位不裁員或少裁員而發放的補貼。同時,這部分補貼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2022年,最新規定出臺,增加了穩定工作回歸的比例。比如大企業穩定崗位回報補貼比例從30%提高到50%,中小企業從60%提高到90%。
失業保險金穩定返還的申請條件是什麽?
企業想要參加失業保險費返還的法律法規,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我國及地方產業結構調整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具備條件時可依法辦理。比如列入失信名單的部分僵屍企業不符合申請條件;
2.企業按當地法律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時間必須在12個月以上。企業未按時足額繳納的,會被地稅局系統自動判定,壹旦判定失敗,將無法申請穩定返還。
3.裁員比例不得高於5.5%,按照裁員人數與20265438年未裁員人數+0計算。當然,企業職工總數在30人以下的,裁員率不得高於參保職工總數的20%,符合申請穩定返還失業保險費的。
註:2022年失業保險費在穩定崗位返還,只能辦理2021年度穩定崗位返還,不能申請年度穩定崗位返還費用。
4、社會服務機構、社會團體、基金會、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個體經濟組織形式的單位均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