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匯算清繳申報後需要補稅的,應在6月30日前補稅,否則將面臨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並影響個人信用。如果稅款應該補繳,辦理年度匯繳是納稅人的義務。對年度匯算清繳後需要納稅的納稅人,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後未申報納稅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征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記錄中予以標註。
第二,詳細分析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並追繳稅款和滯納金。滯納金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萬分之五。
三、如何補稅?
繳納年度匯算清繳稅款的納稅人,可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刷卡、銀行櫃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通過郵寄方式申報並補繳稅款的,納稅人應關註申報進度,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繳納稅款。如果申報結果為繳稅,則跳轉到繳稅頁面,點擊立即繳稅即可通過三方協議支付、中國銀聯快捷通、銀聯卡支付、微信、支付寶完成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