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收取的收入與商品的銷售量、銷售額沒有必然聯系,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提供壹定的服務,如進場費、廣告推廣費、上架費、展覽費、管理費等。,不屬於平銷返利,不抵扣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營業稅按照營業稅適用的稅目和稅率征收。
2.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收取的與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按壹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應按照平銷返利的有關規定抵扣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