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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采購貿易方式

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在經國家商務主管等部門認定的市場集聚區內采購的、單票報關單商品貨值15萬(含15萬悔啟)美元以下、並在采購地辦理出口商品通關手續的貿易方式。

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滾跡在經國家商務主管等部門認定的市場集聚區內采購的、單票報關單商品貨值(含15萬)美元以下、並在采購地辦理出口商品通關手續的貿易方式。該貿易方式為專業市場“多品種、多批次、小批量”外貿交易創設,具有通關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稅等特點。

2018年9月,商務部等七部委聯合發文《關於加快推進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函》,在成都、溫州、泉州等地區開展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這也是繼浙江義烏等之後大前並全國第四批試點。其中,四川出臺《成都國際商貿城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成都的試點範圍,北至毗河,南至四環路,東至金芙蓉大道,西至北星大道;具體範圍包括:成都國際商貿城所有區塊;具體範圍經成都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審定後公布。 根據《方案》,到2020年,將實現試點市場主體達4萬戶以上,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達300戶以上,年交易額達800億元,進出口額達300億元,內外貿壹體化區域性國際貿易中心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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