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事業單位工人職員報考條件
1,要遵守憲法和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並有突出表現並得到群眾公認。
3、熱愛事業單位工作,並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4、年齡在35歲以下,且身體健康。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
1.我熱愛我的工作,我精通業務。本人在平時工作中操作規範,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做好上級領導交辦的任務,並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守相應的工作紀律。
3、運用知識和技能,妥善處理本崗位的各種工作事務。
4.培養中青年技術工人,教給他們技能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