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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職工

事業單位工人是指人事局在事業單位各崗位招聘的技術工人和輔助工人。他們不是雇傭工人,自然也不是雇傭工人。他們是工人,也就是說進入了事業單位當工人,也可以通過競聘上崗獲得幹部身份。

壹、事業單位工人職員報考條件

1,要遵守憲法和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並有突出表現並得到群眾公認。

3、熱愛事業單位工作,並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4、年齡在35歲以下,且身體健康。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

1.我熱愛我的工作,我精通業務。本人在平時工作中操作規範,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做好上級領導交辦的任務,並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守相應的工作紀律。

3、運用知識和技能,妥善處理本崗位的各種工作事務。

4.培養中青年技術工人,教給他們技能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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