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就是使協議雙方之間的貿易盡可能的自由化,而貿易自由化程度的直接度量為關稅的下降,非關稅措施和其它貿易限制的減少。但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名義關稅和實際關稅往往存在巨大差異,且非關稅壁壘措施的定量化存在困難,數據難以收集,因此許多經濟學者用貿易自由化的結果來近似地表示貿易自由化的程度。
雙邊稅收協定是指兩個主權國家所簽訂的協調相互間稅收分配關系的稅收協定。雙邊稅收協定是當今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形式。由於各國政治、經濟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尤其是稅制方面存在很大差異,出於維護各自財權利益的需要,多個國家談判就有關稅收事務達成壹個壹致的協議是十分困難的,而兩個國家之間就相對容易壹些。現階段國際上所簽訂的稅收協定絕大多數是雙邊協定。我國對外簽訂的稅收協定都屬雙邊稅收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