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繳義務人用於獎勵納稅人的,取得的收入可以與經常項目掛鉤,不作為收入處理;對稅務人員(財務人員)從代扣代繳稅款中取得的獎勵收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扣繳義務人不作為個體征稅人(財務人員)計入企業用於其他用途的,在正常生產經營以外取得的收入,作為“營業外收入”處理。
退稅費用的目的是什麽?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國稅發[1995]065號)規定,“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支付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以用它來扣繳費用,獎勵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功的人員。”
根據上述文件,企業取得代手續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退款的目的應該有兩個,壹是用於代扣代繳工作的管理費用,二是用於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不是硬性要求將辦稅手續費返還獎勵納稅人,也沒有必要獎勵所有相關納稅人。
收到稅務局的退稅費後如何記賬?總的來說,其實根據邊肖在上面解釋的相關介紹材料,相信大家都知道,個人退稅的手續費是用來獎勵納稅人能夠掛活期賬戶的;如果沒有獎勵,則作為營業外收入中包含的科目處理,更多相關信息可在本網站搜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