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明模範城市建立在全國文明城市基礎上的模範城市,是城市治理的“桂冠上的明珠”。2023年啟動首屆模範城市評選,每三年評選壹次。不會進行審核確認,每壹屆都是推倒重來。
全國文明模範城市評價體系主要從10維度進行,標準數控制在100左右。評價內容突出領先全國乃至國際水平的指標。全國文明示範城市重在先進性和引領作用,適合經濟發展水平和文明創建水平領先的城市,能夠充分展示中國人的高素質和中國城市的高水平。為了加強中國的城市建設和社會治理,提供中國經驗,將中國作為榜樣。
評估系統
全國文明模範城市評價體系主要從理想信念堅定、文明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文化富裕繁榮、社會和諧穩定、生態文明良好、治理效率提升、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等幾個維度進行設計。標準數量控制在100左右,評價內容比國家甚至國際標準更加突出。
2023年評選首屆模範城市時,從307個文明城市中評選出排名靠前的城市作為模範城市候選名單。對參評城市進行評估,分類(省會及副省級城市、直轄市、地級市、縣級市)形成示範城市評估結果和排名,根據排名結果評選首屆全國文明示範城市。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全國文明模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