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售後回租是商業房地產開發商常見的房地產開發運營模式。開發商將商鋪、酒店等商業地產分割成很多地塊賣給投資者,然後開發商回租投資者購買的商業地產。回租期多為3_10年,開發商整體進入商業運營,開發商固定每個案例的租金。拍賣售後回租模式雖然不違法,但是違法。之前沒有法律明確規定售後回租違法或者合同有效,但是有相關部門規章和法律位階較低的通知明確規定這是違法的。違反法律法規的區別在於,違反法律可能導致合同無效,而違反法律壹般只會導致開發商受到相關政策的處罰,對購房者沒有影響。無論如何,售後回租這種有風險的銷售模式,在期房銷售中是不允許的,是違法的。業主可以向該區住建委投訴。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壹條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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