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稅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正常開就可以了。如果是壹般納稅人,圖書的稅率為13%。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是征收率3%。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87號)規定: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圖書的範圍,仍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範圍註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的規定執行。
擴展資料: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管理。
1、基本規定。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除另有規定外,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2、特殊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
(2)銷售免稅項目;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4)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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