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處罰包括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稅權以及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四種。
有哪些行政處罰的種類?
行政處罰的種類有以下7種:警告。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作的正式否定評價。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稅務行政處罰是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以及其他與稅務行政處罰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的具體行政行為。稅務行政處罰的行為包括各類罰款以及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都屬於稅務行政處罰的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壹)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