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0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第2013號)三。境內機構和個人無需辦理和提交以下外匯資金對外支付備案表
如果是上述文件中的情況,則不需要申請對外支付的稅務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