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懾職能。通過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可以對那些心存僥幸、有潛在違法動機的納稅人起到震懾、警示和教育作用。
促管職能。通過稅務稽查可以發現稅收征管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提出加強和改進征管的措施建議,促進稅收征管水平和質量的提高。
增收職能。稅務稽查可以作為堵塞稅收漏洞的最後壹道防線,把偷逃的稅收追補回來,增加稅收收入,減少稅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