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點即起稅點的簡稱,又叫“征稅起點”或“起征點”,是指稅法規定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的起點數額。達到稅點就征稅,未達到稅點就不征稅。
發票稅點由商家承擔,發票是由商家開具的,即商品售出者或服務提供者,自然發票稅點也就由商家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實施細則》
第十條 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對同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應當采用同壹代碼,信息***享。
稅務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第十壹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向同級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定期通報辦理開業、變更、註銷登記以及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
通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制定。
第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
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稅務登記證件的式樣,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