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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與會計會之間最明顯的差異及差異形成的原因

壹、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形成的原因

(壹)從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制定目的看兩者的差異

會計準則制度與稅法制定目的和出發點的不同是造成二者差異的根本原因。制定會計準則制度是為了保證生成真實、可靠會計信息,以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制定稅法是為了從根本上保證國家的稅收利益,依據公平稅負、方便征管的要求,對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所約束和控制。

(二)從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制定原則看兩者的差異

財務會計與稅法是經濟領域中兩個不同的分支,分別遵循不同的規則,規範不同的對象。會計準則制度規範的是企業的會計核算,相關與可靠是其規範的目標;稅法規範的是國家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和納稅人的納稅行為,解決的是財富如何在國家與納稅人之間進行分配的問題,具有強制性和無償性。因此,會計制度與稅法不可能完全相同,必然存在差異。

(三)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的比較。

會計核算的權責發生制原則要求,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負擔的費用,不論是否實際收到現金或支付現金都應作為當期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支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會計核算時強調收入與費用的因果配比和時間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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