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稅費數據查詢清單管理制度,並定期更新,按照上級稅務機關對口業務科室要求匯總上報清單。
2、加強前臺數據查詢人員用戶權限管理,遵循“工作必需”原則及時間、人員、權限“最小化授權”原則,做到人員與賬戶壹壹對應,避免“壹人多戶”或“壹戶多人”。
3、按照“依納稅人授權”原則提供相應查詢服務,嚴禁通過拍照、抄寫、錄屏、打印、導出等方式將稅費數據外泄。
4、按照時間、人員和權限“最小化授權”原則,采取“白名單”等必要技術手段,嚴格管控和追溯數據訪問權限。
5、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確保接觸稅費數據的外部人員數量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