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稅收法律與稅務規章的關系

稅收法律與稅務規章的關系

1、稅務規章規定的事項屬於執行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事項。不立異、不重復、不能另行創設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沒有的內容。不得重復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已經明確的內容。

2、稅務規章規定的事項必須是稅務機關業務範圍內的事項。制定行政法規條件尚不成熟且需要制定規章的,稅務機關應當與其他部門聯合制定規章,單獨制定的稅務規章無效。

  • 上一篇:什麽是數據治理?
  • 下一篇:稅務局將2011的營業稅返還給企業。企業如何在財務上處理賬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