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治的內涵是指:
1、稅收活動要體現法治理念,即稅法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征稅人還是納稅人,都必須尊重稅法的權威。
2、稅收法治的核心是在保障國家行使其稅收權力的同時,限制國家的任意征稅權,有效保障公民權利。
3、稅收法治有其特定的實體價值和形式價值。它既包含了什麽是“值得尊重的好稅法”的實體價值判斷,也包含了對如何制訂和執行“值得尊重的好稅法”的原則和程序要求的形式價值。只有通過壹套良好的立法原則、立法程序及執法和救濟程序的形式價值的運行,才能保證稅收法治實體價值的實現。
4、稅收法治要求稅收活動達到稅收立法科學、合理、合乎程序;稅收執法嚴格、規範,納稅人依法納稅,稅務機關依法征稅;稅收司法客觀、公正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