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管理體制是在各級國家機構之間劃分稅權的制度。稅權的劃分有縱向劃分和橫向劃分的區別。縱向劃分是指稅權在中央與地方國家機構之間的劃分;橫向劃分是指稅權在同級立法、司法、行政等國家機構之間的劃分。
我國的稅收管理體制,是稅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財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稅權,包括稅收立法權、稅收法律法規的解釋權、稅種的開征或停征權、稅目和稅率的調整權、稅收的加征和減免權等。如果按大類劃分,可以簡單地將稅收管理權限劃分為稅收立法權和稅收執法權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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