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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滯納金屬於什麽科目?

法律分析:1。增值稅滯納金和罰款屬於“營業外支出”科目。2.營業外支出是與企業日常活動不直接相關的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公益捐贈支出、存貨損失損失、非常損失、罰款等。3.營業外支出稅法規定,各類贊助費用不得稅前扣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繳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在稅前扣除。4.財務處理:企業發生的滯納金和罰款支出,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

第八十三條規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補繳、追繳稅款和滯納金的期限,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納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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