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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單審結與放行有什麽不同

1、放行單,也就是行業說的放行條,分無紙放行條和有紙放行條,表明貨物已經被海關放行的單據;

2、報關單,只能表示貨物已經申報,只要數據已經發送海關,顯示海關接收入庫成功就會有報關單,但是否已經放行不確定。報關單既是海關監管、征稅、統計以及開展稽查和調查的重要依據,又是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核銷,以及出口退稅和外匯管理的重要憑證,也是海關處理走私、違規案件,及稅務、外匯管理部門查處騙稅和套匯犯罪活動的重要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法》

第五十三條準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出境物品,由海關依法征收關稅。

第六十二條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放行後,海關發現少征或者漏征稅款,應當自繳納稅款或者貨物、物品放行之日起壹年內,向納稅義務人補征。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關在三年以內可以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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