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涉密系統集成資質的企業、事業單位,對照《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六條確認具備相應條件的,應到保密局領取《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三份:1、工商營業執照;2、稅務登記證;3、金融機構出具的企業資信證明;4、企業法人的學歷證明及相關資料;5、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6、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壹、二級);7、網絡安全集成典型範例的相關證明項目鑒定(驗收)意見和用戶使用意見書;8、其他可以反映企事業實力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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