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分月預繳的,繳納時間為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
2、若分季預繳的,繳納時間為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