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是: 壹、設計合理的公司架構; 二、關聯企業間不同的稅收待遇; 三、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流程及功能風險進行分析; 四、結合公司的功能風險分析設計公司合理的票據、物資、資金流動; 五、通過關聯企業交易實現稅收利益的合理分配; 六、設定定價方法; 七、完善企業內控; 八、建立風險識別、風險防範及風險補救措施。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規定,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