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稅務處罰告知書幾天後下達處罰決定書

稅務處罰告知書幾天後下達處罰決定書

法律分析: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罰款還是需要先行交納。如果法院最終判決撤銷該處罰決定的,再予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對行政處罰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處分基於單位內部的行政處分,沒有提起行政訴訟的資格。

第四十四條 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壹)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並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三)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七條 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制作筆錄。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 上一篇:稅收法律關系的範圍
  • 下一篇:稅務會計有哪些重點章節?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