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只要是公安機關辦理的,都要作為案卷保存。壹是為了保存案件材料,供上級核查和備案;二是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壹個審查案件時可以查的記錄。為了保證以後被處理人違法甚至再次犯罪的時候,作為他以前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