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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時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財務負責人嗎?

法律分析:不能,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財務總監。任何與企業負責人有關系的人,直系親屬,都不能擔任企業財務負責人,包括出納。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的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有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的任職資格、任免程序、職責權限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七條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人員、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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