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之間相互合作,建立縱橫交錯、內外聯動的合作機制,是現代政府治理的新趨勢。現代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也為公共部門之間的信息跨境共享和利用提供了良好的平臺。海關作為執法部門,應積極適應多元化、信息化、網絡化的政府治理新模式,利用大數據優勢,不斷提升執法水平。
《規定》的修訂明確,海關根據稽查工作需要,可以向有關行業協會、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收集特定商品和行業進出口活動相關信息。在今後的具體實施中,海關將努力與工商、稅務等部門構建信息共享渠道,建立海關後續監管信息數據庫,在海關後臺完成大量分析評估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幹預,並與其他政府執法部門建立執法結果互認機制,減少重復執法,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