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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證可以異地辦理嗎?要哪些證明和材料?

可以。需要的證明和材料有:

1、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及工商登記表;

2、有關機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文件;

3、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會名單;

5、法定代表人或業主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

6、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7、住所或營業場所證明;

8、委托代理協議書復印件;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

1、跨地區的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註冊稅務登記;

2、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壹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3、上述所指的“所在地”、“營業地”均是指異地,可見,稅務登記證是可以異地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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