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名稱:填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企業全稱;
2、右上方字、號,填寫國家技術監督局編制的9位碼,並加掛國標6位行政區域碼作為附碼;
3、企業類別: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或外資企業;
4、經營範圍:填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經營範圍;
5、註冊資本:填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載明的註冊資本額;
6、有效期限:指發證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7、發證機關: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
稅務登記證的用途如下:
1、開立銀行基本賬戶;
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票;
5、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6、辦理停業、歇業;
7、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壹)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三)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