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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證是營業執照嗎?

法律分析:

臨時稅務登記證有效期為30天。企業登記成立後,辦理稅務登記證有時限。領取營業執照(含臨時營業執照)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件及復印件(領取臨時營業執照的納稅人,應當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未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其全部銀行賬號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

納稅人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請稅務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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