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是個經營者方,需要向稅務機關申領發票,是主管稅務機關說此話的,那麽責任在稅務機關,妳可以向上壹級稅務機關投訴。因為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只要辦理了稅務登記後,既具有申領普通發票的資格。只要經營者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就有義務提供。當然如果申請的是機打發票,則稅務機關需要對其網絡開票的硬件(電腦、打印機及保管發票的保險箱等)是否具體進行核實,硬件具體後,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絕提供。
如果妳個消費者,要求經營者出具在此消費提供發票,是經營者說此話的,那麽責任在經營者。妳可以要求經營者寫出不能提供發票書面憑證,以此為憑據,向稅務機關舉報,由稅務機關對其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