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應稅銷售額高於100億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億元;
(2)年應稅銷售額高於10億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千萬元;
(3)年應稅銷售額高於1億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百萬元;
(4)年應稅銷售額高於1000萬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十萬元;
(5)年應稅銷售額不高於1000萬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萬元及以下。
2.對於非商貿壹般納稅人:
(1)平均開票金額高於1000萬元或年應稅銷售額高於50億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億元;
(2)平均開票金額高於100萬元或年應稅銷售額高於5億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千萬元;
(3)平均開票金額高於10萬元或年應稅銷售額高於5000萬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百萬元;
(4)平均開票金額高於1萬元或年應稅銷售額高於500萬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十萬元;
(5)年應稅銷售額不高於500萬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萬元及以下。
3.年應稅銷售額達不到上述標準,但貨物單價達到壹定標準且不可分割的,參照以下原則確定:
(1)貨物單價高於1000萬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億元;
(2)貨物單價高於100萬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千萬元;
(3)貨物單價高於10萬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壹百萬元;
(4)貨物單價高於1萬元的,最高開票限額可核定為十萬元。